第一百七十二章 回到公司(2 / 3)

这是一枚银白色的玫瑰形状的胸针,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普通的衣服装饰品。时笙仔细的观察着这枚微型相机,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针眼大小的摄像头。

“针眼相机?”时笙小心翼翼的将它别在了自己工作正装的领子上,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林森。

林森点了点头,从随身所携带的手提袋里拿出来了他带来的笔记本电脑,然后环顾四周,确定没有什么人后,让时笙打开了针眼摄像头,又打开了电脑上的一个软件。

时笙坐到林森的沈彬啊,好奇的看了一眼那个软件,却看见林森打开了软件里一个播放器似的东西,接着就显示出来了一杯喝了一半的咖啡。

这……

时笙看了一眼笔记本电脑上的咖啡杯子,又看了一眼林森面前的那个杯子,这不就是同一个吗?

时笙有些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她还是第一次真正的见到这些只在电影里面听说过的黑科技用品。

“这个东西应该价值不菲吧?”时笙忍不住感叹道,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林森要选择一个这样安静并且隐蔽的地方坐着,这种东西如果让不知情的人看见了,肯定会把他们当成不法分子的。

“嗯,从黑市里面买来的,咱们市面上从来不让卖这种东西。”

林森只是平淡的点了点头,好像已经习惯了,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一样。

时笙看着眼前的林森,他根本就不像一个刚刚度过实习期才转正的律师,如果只是一名律师,那他哪里来的这么多在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的东西?

时笙越来越觉得,他真正的身份应该没有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

“别想那些没用的了,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今天去顾氏集团,怎么跟顾长海解释你最近去哪里了吧。”

林森仿佛看透了时笙在想些什么,他没有戳破她,依旧在认真的鼓捣着桌子上的那个手提电脑:

“你将这个录音口红放到包里,你一直开着就行,电量足够你用的,那个微型摄像机只能拍摄,不能录音。”就当时笙准备走的时候,林森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从随时所带的手提包里又掏出来了一根黑色金管的口红,从外观上看,倒是很像某个知名奢侈品牌的口红:

“微型相机的蓝牙程序不能离得太远,我就在这个咖啡厅里随时注意着顾长海的动作,你放心的去忙你的就行。”

时笙满脸惊讶的看着林森,对于这样周到细心的男人,时笙觉得甚是不可思议。

“行,我知道了。”时笙将林森给自己的那些东西都收好了,放进随身携带的背包里。

林森抬头看着眼前面容精致的人儿,动了动嘴唇,像是想说什么似的,可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他给时笙安上摄像头,只不过是怕顾长海上脑,控制不住的就将时笙伤害了,他这样能随时知道时笙的情况,倒是能让他安心不少。

“那……我就先上去了,到了上班的时间了。”时笙抬起手腕看了一眼表,已经是七点四十了,距离上班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时笙觉得,自己今天还是早点上去比较好。

“行,你自己注意安全,有事随时给我打电话。”林森将面前的电脑扣上,转过身子来看着时笙,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离开了。

时笙收拾好桌子上的东西,然后起身离开了咖啡馆。

咖啡馆就开在顾氏集团的下面,时笙直接从楼下乘坐了电梯,上了顾长海所在的楼层。

来上班的人还不多,时笙在楼下等电梯,等了一会儿就到了。如果是换作平常,估计还要等好几趟吧。

电梯开门的地方,正好对着经理办公室的前台服务。

这个时间,前台的服务小姐还没有上班,时笙直接走到了经理办公室旁边的秘书处。

“丽莎……”